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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廣州11月11日電 (王華 陳瑜琦)廣州市政府11日發佈“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根據環境空氣質量,將污染程度的預警和應急分為兩個等級,相應應急措施則分為三大類。
  此《應急預案》將空氣重污染應急納入城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中。空氣重污染的預警和應急響應分為兩個等級,當預測環境空氣質量達到重度污染,即未來48小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為201-300時,實施二級預警,以橙色表示,與之相對應的是二級應急響應;當預測環境空氣質量達到嚴重污染,即預測未來48小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300時,實施一級預警,以紅色表示,與之相對應的為一級響應。應急響應信息提前24小時發佈。
  空氣質量指數(簡稱AQI)是一種反映和評價空氣質量的方法,這是把常規監測的幾種空氣污染物的濃度簡化成為單一的概念性數值形式,並分級表徵空氣質量狀況,以便向公眾提出健康指引。目前,中國計入空氣質量指數的項目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細顆粒物(PM2.5)。
  《應急預案》將應急措施分為強制性措施,建議性措施,健康防護措施三大類。
  二級應急響應時實施的措施包括:停駛20%公務車、不穩定達標企業停止排放、建設工地停止產生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的工序、強化道路、港口碼頭保潔、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燒、強化餐飲及加油站監管等11條強制性措施,以及倡導調峰生產、公交出行、錯峰上下班、船舶減排等4條建議性措施和1條健康防護措施。
  一級應急主要是在實施二級應急措施基礎上,加大強制性措施的實施範圍和實施力度,提出了停駛30%公務車,重點監管企業減排30%,全市限行黃標車和機動車單雙號行駛等措施。
  《應急預案》要求各區縣級政府參照成立應急指揮機構,併在此框架下制訂相應子預案。(完)  (原標題:廣州出台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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